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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办公室

教务办公室是在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履行全院教学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并担负教育研究的任务。

具体职责范围如下:
1. 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教学方针、政策和法令以及校、院有关教学工作规章制度,依法管理,为教学服务
2. 负责全院教学过程的组织和运行管理、检查和监督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评估教学效果
3. 制(修)订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 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组织各专业教学单位适时调整学科专业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5. 担负教学科研任务,组织教材建设、课程建设
6. 负责本科生、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工作
7. 其它教学工作

办公地点:
C301a-C301b(教务办)
A336(招生办)

咨询电话:
62798131(本科教务)
62798132(研究生教务)
62798170(本科招生)
62798172(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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