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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生成式人工智能助农设计人才培训》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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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背景

2025年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在平谷区全面开启建设,助农设计创新作为农业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日益受到关注,特别在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乡村助农设计与创意内容产业的人才需求呈爆发式增长。与此同时,众多青年艺术人才在毕业后面临“创意强、资源弱”的困境,难以完成从学术到产业的转换,急需系统性的能力提升平台与创业孵化支持。

“青苹果艺术游民园区(平谷)”正是在此背景下由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和北京市平谷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联合发起的文化创新孵化平台,旨在构建一个融合艺术创作、AIGC技术、产业转化与乡村文化振兴的多元实践基地。本次申报的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生成式人工智能助农设计人才培训》,即以园区为依托,面向青年创意人才开展以“AI工具实操+内容创作实训+商业模型孵化”为核心的人才培养项目,推动数字艺术人才在真实场景中实现“创意落地”“作品变现”和“项目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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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项目简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聚焦于“数字艺术+AI工具+内容IP孵化”的三位一体能力模型,致力于为全国范围内的青年艺术工作者、数字内容创作者提供专业化、高实战性的系统培训,解决青年人才在创作实践、工具掌握与创业落地中的断层问题,助力首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项目由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提供课程支持和导师资源,园区运营方提供场地、设备与实践空间,真正实现从“课堂走向产业”的教学闭环。AIGC与创作孵化深度融合不仅教授工具使用,更强调通过AI工具开发完整的创意内容,实现“工具能力+创意能力+落地 能力”的全流程训练。创作即孵化,作品即成果项目成果不仅体现在学员成长,更以“可售卖、可展示、可传播”的作品为标准。沉浸式创作社区促进跨界合作,培训过程全程在艺术游民园区进行,学员将与其他艺术家、驻地项目、在地居民形成交互,激发跨学科、跨媒介、跨人群的内容共创。

项目主体:清华大学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国家艺术基金(China National Arts Fund,简称CNAF)经国务院批准,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是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其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遵循“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项目实施主体简介


清华大学是中国著名高等学府,是中国高端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在前身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前辈大家的艺术思想和创作实践奠基下,引进了大批优秀人才投入美术学科的教学与研究岗位,补充和完善了美术学科的专业方向,增强了美术学科的教学与创作研究实力。当今艺术教育的时代背景与文化框架下,学院依托清华大学综合学科的学术平台将努力使各学科方向之间形成交融互渗、多样并存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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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相关要求,本项目培训周期定为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9月17日,共计70天,其中,集中授课及考察阶段为35天,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8月13日。

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集中培训

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8月13日

学员在清华大学参加开班仪式,并在青苹果艺术游民园区(平谷)、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进入集中授课阶段,开展AIGC 技术通识、生成式人工智能与人机交互技术基础、乡村文创商业化路径与运营设计等专题理论与实践课程学习。学员必须全部脱产学习。

第二阶段:创作转化

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9月17日

学员返回各自属地进行自主创作,项目组组织教师进行线上指导,并同步完成成果交流,结业报告撰写、作品图文整理等工作。

第三阶段:成果汇报

组织培训成果展览、作品集汇编及学术交流活动,集中展示培训成果。

(二)培训地点


集中授课地点:青苹果艺术游民园区(平谷)、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三)课程设置


课程主要内容包括:文化艺术赋能乡村振兴政策解读,AIGC 技术通识,生成式人工智能与人机交互技术基础,AIGC 核心工具实操,乡村文创商业化路径与运营设计,AIGC 农文旅产品设计与落地转化,命题创作等。

(四)师资力量


本项目教学团队由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及全国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的著名专家、学者共同组成,兼具理论研究深度、专业教学经验与实践指导能力,能够为学员提供系统、全面、高水平的教学支持。

(五)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经由三个维度:

1.学员出勤情况(30%)

2.课堂表现与针对学习内容做出的学术报告(30%)

3.创作成果(40%)  

由项目主体组织专家学者进行逐一打分,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六)培训成果


1 提交《项目总结报告》一份,系统梳理项目实施各阶段情况,内容包括:执行过程、课程体系、导师指导、学员成长路径、资金使用说明等;

2 举办“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生成式人工智能助农设计人才培训”展览1个;

3 提交《创作成果汇总册》一份,收录30位学员共计15项以上的原创项目,包括项目简介、制作过程、呈现样图及潜在应用方向;

4 提交《项目宣传短片》一部,用于宣传展示及政策部门评估使用;

5 提交《项目评估报告》与《学员满意度问卷数据》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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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招生人数


本项目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学员30人。

(二)招生对象


本培训项目招生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艺术院校、文创机构、数字内容平台、乡村振兴与农业文创领域的专业人才。具备一定艺术设计、数字创作、AIGC 应用及助农创意实践经验的优秀中青年学者、创作者和相关从业人员均可报名。

(三)基本条件


报名者应当:

1.拥护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艺术职业道德;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专业责任感与学习能力;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获得所在单位批准与支持,能够保证集中授课期间能全程脱产学习,并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四)专业条件


报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3.从事艺术设计、数字创作、AIGC 应用及助农创意实践经验等相关专业与领域,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过省级以上研究课题并取得较突出的成果。

特别说明:

对于具有较大发展潜力但暂不完全符合上述条件的特殊人才,经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遴选标准。已参加过同类国家艺术基金培训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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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5日24:00截止。

以报名邮箱实际收到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将全部报名材料整理齐全后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邮箱:1034080318@qq.com

邮件主题及压缩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

“姓名+单位+国家艺术基金报名材料”

(二)报名材料


报名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1)

需本人签字、推荐单位盖章,并扫描为PDF文件。

2.身份证扫描件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同一页,提交PDF文件。

3.近期免冠证件照

提交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JPG 格式

文件命名为:姓名-单位-出生年月

4.学历及专业支撑材料

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请按类别整理,同一证书扫描至一页A4页面,多个证书按顺序合并标注证书名称,提交PDF文件。

5.代表性成果材料

本人代表性作品2—3项,以及能够体现专业水平与实践能力的其他相关材料。

6.单位同意脱产学习证明(附件2)

由所在单位该证明由单位盖章后扫描为PDF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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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与报到安排

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依据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对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录取30名学员,并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批备案。

录取结果将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请报名者务必保持通讯方式畅通。收到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逾期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空缺名额按评审结果依次递补。未录取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2026年7月9日 10:00-17:00

报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工艺美术系

报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老师 18810496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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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经费说明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集中培训期间,学员往返培训地的交通费、食宿费用、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按相关规定统筹承担。交通费报销具体办法按照附件3《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执行。

(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邮编:100084)

联系人:孙老师 18810496586,樊老师 13717952404

咨询及材料报送邮箱:1034080318@qq.com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项目组有权取消其报名、录取或结业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凡报名参加本项目者,视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及项目管理要求。

3.学员在培训期间形成的相关成果,项目实施主体享有在教学、研究、展览、摄影、录像、出版、宣传等范围内依法使用的权利。

4.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所有。

图文来源 | 项目组

图文编辑 | 陈洁

审核 | 王晓昕



© 2024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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