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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龙门石窟造像艺术中国化典范的传承与创新实践人才培训》
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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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背景


龙门石窟作为世界文化遗产,是中国石刻艺术的重要高峰,也是佛教艺术中国化进程中的典范性文化遗存。其造像艺术在题材转化、样式演进、审美表达与文化融合等方面,集中体现了中华文化兼收并蓄、融汇创新的历史特征。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传承好、传播好中华文化瑰宝”的重要指示,由清华大学承担的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龙门石窟造像艺术中国化典范的传承与创新实践人才培训》现正式启动招生,面向全国遴选优秀专业人才参加培训。


02


培训项目简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以龙门石窟经典造像艺术为核心研究对象,围绕理论研究、遗产考察、经典临摹、创作转化等内容,构建“理论研习—现场观摩—技法实践—创新表达”四位一体的课程体系,着力培养具有扎实的传统造型能力、较强学术研究意识和时代创新视野的复合型艺术人才,推动龙门石窟造像艺术的当代传承、研究阐释与创新实践。

项目主体:清华大学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国家艺术基金(China National Arts Fund,简称CNAF)经国务院批准,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是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其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遵循“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项目实施主体简介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前身为1956年创建的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建立的艺术设计高等院校。1999年并入清华大学后,学院在综合性大学学科平台支持下,持续推进艺术、设计、科技与人文的交叉融合,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与学术优势。学院始终坚持服务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和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积极参与国家重大设计、重大艺术创作与文化传承创新实践,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中国立场、创新能力与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艺术人才。

03


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相关要求,本项目培训周期定为2026年7月5日至2026年11月2日,共计120天,其中,集中授课及考察阶段为45天,时间为2026年7月5日至2026年8月18日。

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理论研习(Ⅰ)

2026年7月5日至2026年7月15日

学员在清华大学参加开班仪式并进入集中授课阶段,开展中国古代雕塑、佛教美术、石窟寺艺术等专题理论课程学习。

第二阶段:理论研习(Ⅱ)、石窟寺考察与临摹

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8月18日

在龙门石窟研究院、郑州美术学院等单位的支持下,赴河南开展专题教学、实地考察、经典造像临摹与现场研习。

第三阶段:创作转化

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11月2日

学员返回各自属地进行自主创作,项目组组织教师进行线上指导,并同步完 成成果交流,结业报告撰写、作品图文整理等工作。

第四阶段:成果汇报

组织培训成果展览、作品集汇编及学术交流活动,集中展示培训成果。

(二)培训地点


集中授课地点: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郑州美术学院。

考察与现场教学地点:龙门石窟、巩县石窟等文化遗产地,河南省博物院、洛阳博物馆、汉魏洛阳故城遗址博物馆等博物场馆。

(三)课程设置


课程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古代雕塑,佛教美术,佛教物质文化,龙门石窟艺术专题,石窟寺考古与保护,文物修复与复原,文化遗产政策与管理,雕塑材料、技术与工艺,艺术创作与转化等。

(四)师资力量


本项目教学团队由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龙门石窟研究院及全国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的著名专家、学者共同组成,兼具理论研究深度、专业教学经验与实践指导能力,能够为学员提供系统、全面、高水平的教学支持。

(五)成果考核


培训期间,每位学员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以下成果:

1.龙门石窟造像艺术经典作品临摹1件;

2.雕塑创作或设计作品1件(组),要求体现对龙门石窟艺术的研究吸收与创造性转化;

3.围绕龙门石窟造像艺术研习撰写学术报告1篇,统一汇编成册;

4.按要求完成学习、考察、临摹、创作等相关文字、图像资料及阶段成果。

项目结业后,将组织成果展览、作品集出版及学术交流活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达到结业要求的学员,由主办方颁发结业证书。

04


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招生人数


本项目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学员30人。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艺术院校、文博单位、雕塑创研机构、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播领域的专业人才。具备一定雕塑专业理论及实践经验的优秀中青年学者、创作者和相关从业人员均可报名。

(三)基本条件


报名者应当:

1.拥护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艺术职业道德;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专业责任感与学习能力;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获得所在单位批准与支持,能够保证集中授课期间能全程脱产学习,并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四)专业条件


报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3.从事雕塑、设计、文物修复等相关专业,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过省级以上研究课题并取得较突出的成果。

特别说明:

对于具有较大发展潜力但暂不完全符合上述条件的特殊人才,经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遴选标准。已参加过同类国家艺术基金培训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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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24:00截止。

以报名邮箱实际收到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将全部报名材料整理齐全后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邮箱:lmsk8888@163.com

邮件主题及压缩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

“姓名+单位+国家艺术基金报名材料”

(二)报名材料


报名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1)

需本人签字、推荐单位盖章,并扫描为PDF文件。

2.身份证扫描件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同一页,提交PDF文件。

3.近期免冠证件照

提交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JPG 格式

文件命名为:姓名-单位-出生年月

4.学历及专业支撑材料

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请按类别整理,同一证书扫描至一页A4页面,多个证书按顺序合并标注证书名称,提交PDF文件。

5.代表性成果材料

本人代表性作品2—3项,以及能够体现专业水平与实践能力的其他相关材料。

6.单位同意脱产学习证明(附件2)

由所在单位该证明由单位盖章后扫描为PDF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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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与报到安排

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依据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对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录取30名学员,并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批备案。

录取结果将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请报名者务必保持通讯方式畅通。收到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逾期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空缺名额按评审结果依次递补。未录取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2026年7月4日 10:00-17:00

报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30号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

报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陆老师 18811391606

07


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经费说明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集中培训期间,学员往返培训地的交通费、食宿费用、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按相关规定统筹承担。交通费报销具体办法按照附件3《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执行。

(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30号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邮编:100084)

联系人:陆老师 18811391606,柴老师 18811365891

咨询及材料报送邮箱:lmsk8888@163.com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项目组有权取消其报名、录取或结业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凡报名参加本项目者,视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及项目管理要求。

3.学员在培训期间形成的相关成果,项目实施主体享有在教学、研究、展览、摄影、录像、出版、宣传等范围内依法使用的权利。

4.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所有。


图文来源  |  项目组

图文编辑  |  陈洁

审核  |  王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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